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好几个朋友欠钱都不还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好几个朋友欠钱都不还怎么办?

一、好几个朋友欠钱都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2020元不还起诉后诉讼费是多少?

2020元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5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多长时间出判决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朋友之间欠钱确实也是比较正常的,可能因为手头比较紧一时周转不开,所以会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但是到了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要予以还款,实在还款不了的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而不是下落不明导致联系不上。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律中规定,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独资企业一般是指那种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当然这里的股东就包括了自然人和企业。我国以前比较常见的独资企业是国有的,但现在也有了私营独资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要求不同,那么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私...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私自砍树罚款不属于治安罚款,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1、私自砍树罚款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私自砍伐树木违法,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处罚措施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债权债务进行转移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二者办理转移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移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的,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债务转移之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的有关问题,接下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贷款没还完可以把户口迁过去吗
      贷款买房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贷款买房后,房产证不会一直存放在银行,一般在办理完按揭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在上面标注上抵押的标示然后就会还给贷款人。贷款人可以拿着房产证、入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如果户口是外地的,贷...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途径一: 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二、有限公...


·欠钱不还起诉却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却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起诉却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起诉结束后,欠债的人仍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在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