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做了事情而不还钱的话,就要看双方到底是形成了什么关系,劳动关系与债权关系两者所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前提也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超过了时效,就代表着自己胜诉权利会丧失。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


·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
      公民在有欠债的情况下,如果一直不偿还,那么债权人很有可能就会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财产保全,其实也就是查封债务人的财产。那现实中,要是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我国法律没...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自己配有的枪支出租、出借的话,同样也是会构成犯罪。那此时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


·2023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时间是多久?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时间是多久?因疫情,导致信用卡延期的,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延期,具体延期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期限暂时也多为十余天至一个月(视不同银行政策...


·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一、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要求还款处理,拒不还款的可以强制执行处理。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院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


·在我国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
      在我国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