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2、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3、当父母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另一方)代理诉讼。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应由谁代理其起诉主张抚养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并非子女主张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从代理的角度考虑,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由于子女尚未成年,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委托代理人显然不太现实;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又不履行抚养的义务,不能自己代理未成年子女与自己打官司;而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其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却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公民或法人充当代理人。在指定代理中,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的,与被代理人的意志无关。指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

因此,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代理诉讼,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其他近亲属,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向其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


·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相比之下,可能男性在婚后出轨的可能性要比女性大一些。而实践中,要是老公出轨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老婆来讲,可能大多数都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首先要看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出你的要求,如果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父母所给的钱被称作零花钱。而当作为父母、监护人或有抚养义务的人因为离异、等各种重大变故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一笔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怎么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呢?的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最高院关于...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说到起诉离婚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离婚的程序问题,实践中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过程的,也就是要求离婚夫妻办理了规定的手续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做法,那么离婚肯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的归属。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城市和农村的抚养费标准不一样,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计算? 一、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1、子女的抚养费...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男女最终没领取结婚证退彩礼吗?
      男女最终没领取结婚证退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向法院提起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虽然与协议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在很多细节上面其实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不同的。就比如离婚条件、离婚手续等等。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还是在诉讼进行中提出的申请,此时要想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 所谓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分开半年可以自动离婚不?
      分开半年可以自动离婚不?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