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可以了,毕竟两个人离婚前肯定都把该分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都安排好了,写在离婚协议上了,这时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的话就可以签字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才算双方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一方进行诉讼办理。人民法院在接到这类离婚请求时,应该对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调解双方婚姻关系。如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赌博、吸毒等行为的,可以判处婚姻关系的解除进行判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


·是否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么?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婚姻无效案件对于身份关系的部分是一审终审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


·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
      如果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对抚养费等做出约定后,本该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抚养费。这里涉及到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最好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那么,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追讨抚...


·新婚姻法几岁可以领证结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几岁可以领证结婚 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婚前协议用公证吗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很多人在尚未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较多的财富,当然自己自然也不希望这部分财富因为与他人结婚,就变成了共同所有的。因此往往会选择在结婚之前签订婚前协议,就各自的财产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一般婚前协议用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要想公证...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一、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协议离婚是不收取手续费的,根据最新的规定目前我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是不收取工本费的,因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是不需要收取工本费的。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在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费,有些可能会约定对方一次性把抚养费支付完,那么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下面就由我们给你解答吧。 一、怎么支付抚养费 ...


·经济条件改善了能变更抚养权吗
      在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可能一方最终没有获得抚养权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不利于子女的健康生活和成长。但在日后要是经济条件改善了的话,此时能变更抚养权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


·性格不和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男女在结婚前都是情投意合,自愿结婚的,但是如果在婚后夫妻生活中不愉快,然后夫妻想要协议离婚,原因是因为性格不合,但是又说不出具体的理由,在协议离婚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因性格不和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明确的诉讼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