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了诊疗行为;二是患者受到了损害;三是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四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因患者或其近亲属不如实陈述与疫情有关的出行情况或接触史,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规范的诊疗,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新冠肺炎”属于新型病毒引起的突发疫情,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的诊疗措施受当时、当地的医疗水平和医疗条件限制,诊疗的效果受到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因此,在医疗卫生机构已经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不存在延误治疗或者治疗方案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应认定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中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现实危险,如被谩骂、恐吓、侮辱、诽谤、推搡、殴打,医疗卫生人员或其近亲属被骚扰、跟踪的,医疗卫生人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侵害或危及医疗卫生人员安全的行为。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或拘留的处罚。医疗卫生人员名誉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 医疗事故协商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包括哪些? 在我国,医疗机构大体分为政府办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像农村卫生所等都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收入用于支付基本的医疗服务成本。目前我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税政策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应该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
      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如果公民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按照规定,医疗赔偿金是包括已经花费的医疗费用和预计的医疗的费用,以及误工费补助金等赔偿金。 一、医疗事故...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律师费 律师 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


·医疗过失怎么赔偿?
      医疗过失怎么赔偿?有什么标准 一、什么是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 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医院也是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辅助的。那么,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的职责都是有哪些。 一、解决医患有...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必然要进行赔偿的,因此,提前了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有助于你在索要赔偿时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下面,我们为你整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