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现如今,离婚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现在人们对离婚案件都习以为常了。家庭的矛盾纠纷可能会导致最终夫妻之间走向离婚,那么要是在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能否提起离婚离婚需要给离婚赔偿吗?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讲解是否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的问题,请您阅读!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二、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指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制度。夫妻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还按照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就很不公平。法律为了解决这种不公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就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的制度。提出离婚经济补偿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离婚经济补偿只能针对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婚后财产无约定的,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视实际情况分割,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2、 必须夫妻一方付出比另一方更多,双方基本相等的,不能请求离婚经济补偿。3、 离婚经济补偿必须在离婚时提出,离婚前、离婚后提出的,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总而言之,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赔偿,过错方是不可以申请赔偿的,具体赔偿多少钱要根据自身实际的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才能决定。如果无过错方没有申请赔偿,也可以不用赔偿,也就没有钱。当然,我们建议夫妻们应考虑自己的孩子,谨慎处理婚姻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婚姻法》:第...


·什么是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


·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怎么处理?离婚纠纷涉及第三人财产和第三人进行一个友好的协商,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裁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在实践中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如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等问题。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当企业职工的父母因病去世时,职工应当回家料理后事,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我国是个人情社会,职工请这类假的话,企业都会批准,而且在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享有丧假的待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那么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下面我们根据有关资...


·男子直播性侵初中女生,如何处罚
      男子直播性侵初中女生,如何处罚 9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方微博表示,针对此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于同日联合公安部治安局部署云南省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对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必将严惩不贷,依法严厉打击。 1.主播涉嫌强奸罪,犯罪对象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之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此时尚不能生效。那一般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离婚后还想争夺抚养权也是可以的,但是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夫妻在结婚后几年就因为双方生活习惯等不同而离婚,不管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