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二、债务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1、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需要参与诉讼,当事人需要有诉讼的资格,提交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来证明。自然人要有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而公司、企业或者是事业单位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等材料,信息有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后的资料。2、证明债务存在、到期不还款证据的资料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供基本的证据资料,出了身份信息资料之外,还要提供债务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例如,借贷关系的,提供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欠条;买卖关系的提供运货单、签收单等材料。3、证明对方拒不履行债务的证据例有录音材料证明对方拒不履行债务,或者是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债务到期不还的情形,最好有证明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在债务关系中,有担保人或者是有介绍人等中间人的,也需要提供这些中间人的信息资料,如中间人是单位的,也需要提供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有时候会遇到对方拖欠不还的情况,这样,债权人应准备起诉的手续,写一份追讨债务诉讼状,连带对方欠债的证据,去对方所在地法院立案。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行为的,在起诉之前就可以去申请财产保全。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有人经常会选择农业银行贷款,银行贷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有人经常会选择农业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可以缓解暂时的压力。农业银行有自己规定的贷款利率,了解银行贷款利率对贷款有很大的帮助。那么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农业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


·一般合同条款都?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通常是在判...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是目前诸多贷款种类里门槛较低的一种,因此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也得到了众多普通百姓的关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出以下流程与相关规定,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提交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


·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
      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股票的种类有很多种,您听说的其中就有a股,a股上市公司也比较多,您在选择a股股票的时候是很谨慎的,但是也有疑问的,那就是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股市行情不好,造成了很多朋友都在担心股票的安全。下面我们就和您仔细说说a股吧。 一、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 a股上...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行...


·诉讼时效内的还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内的还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还款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债务还是存在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 一、欠条模板 欠条 今有_______________(公司) 欠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款,计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