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根据调查,在购买二手房的过错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卖买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违约金在法律是否有最高比例的规定
有规定,但是不是以比例形式规定的。违约金应该相当于实际所受的损失。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或适当增加。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是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开发商一般会与购房人明确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主要看您合同中约定的是按照已付房款还是全部房款,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协商。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按实际标的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在几%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实际损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另外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对彼此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而中介也是极力促成交易的形成,但是买卖双方以及中介都难免会有出现违约,可能是基于房价过高或过低,或是中介费的高低。这时不论是哪一方违约,对于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来说都需要予以解决,在解决纠纷时应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关于“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对于二手房的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所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但也是有一个最高的违约金限制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比较低,那么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为广大农民兄弟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购买的房子漏水能要求退房吗
      购买的房子漏水能要求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


·期房抵押和担保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商家或者是其中的一些小企业,他们在房子还没有卖出的时候就已经把卖房子的钱拿来用了。他们把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房子,早早的拿去银行作担保贷款。这对于需要买房的人来说是未知且危险的。他们甚至可能不知道期房抵押和担保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们为您做个详细介绍吧。 ...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出台后,由于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有关规定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尤其是对于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使得许多女性觉得尤为不公,那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买房时有关税费问题。下面由为您提供相关知识,请您阅读了解。 以下对个人房产税计算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常过户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房,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能会倾尽整个家庭的财产,那么才能勉强购买的起一套,毕竟现在在我国很多城市房价都是在不断上涨的。而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低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二手房在质量上面存在的问题其实不比新商品房少。只不过因为有人居住过一段时间,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会比较轻易的发现质量问题。那现实中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二手房注意的质量问题有哪些 ...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1、什么是一房多卖? 一房多卖,又称房屋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多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受人。 2、遇到一房多卖怎么办? 购房者在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可先行与...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到底能不能买?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到底能不能买?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