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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人员若进新单位工作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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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薪留职人员若进新单位工作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由此可见,既然受雇佣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当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入新单位则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禁止员工有两个以上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前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在员工停薪留职或者内退后劳动关系应当保留,双方应当对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约定,此时劳动者前往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向新雇主说明情况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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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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