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九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9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即18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进行办理。一旦出现纠纷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内容,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判处。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签了合同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中分为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等五项,每一项在建筑工程中都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这些施工项目往往采取被承包人承包的方式进行实施,那么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方式是什么呢?接下来看我们给您整理的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的...


·雇员受伤就是工伤吗,工伤认定何时申请
      近年来,工伤事件经常发生,而我国法律也对工伤赔偿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该伤害确实属于工伤才行。那么,在法律上,雇员受伤就是工伤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雇员受伤就是工伤吗 1、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投资了大量的资金对防洪抗灾的水利工程加强建设,水利工程的大量兴建一方面减少了因洪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洪灾频发地区人民大生命财产安全,可见这些水利工程质量都是过关的,但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项目具体有哪些呢?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包...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二、劳务关系和...


·依法辞退员工年假及婚假工资要补发吗
      依法辞退员工年假及婚假工资要补发吗?1、依法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发年假及婚假的工资,而且也没有其他任何补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


·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二、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1、...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我国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于完善。对于工伤赔偿来说,其过程是较为复杂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作出工伤鉴定。那么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呢?下文中就给出了解答与分析说明。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二、劳动...


·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会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时间。当然,此时劳动合同就会有到期的可能,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如果你也不是很了解这个问题的话,建议可以阅读一下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