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如何在交易流程繁杂的二手房市场中,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手房合同备案是有效手段。那么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呢?其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合同备案如何操作?

二手房合同备案主要包括房地产委托合同备案、房地产交易合同备案以及备案撤销等三个方面。

1、委托备案:需验明正身

一般情况下,传统模式不会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校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无人监督,而这些在网上备案过程中将会得到改善。如果有业主需要在网上挂牌,需先验明正身。中介公司会校验房产证和身份证,同时,中介公司还会查询委托的物业是否存在限制交易信息,如司法查封、单方预告登记等都将无法通过。只有符合交易条件的,中介公司才会接受委托。

通过“初审”之后,中介公司将会直接在网上的操作系统上拟定二手房经纪委托合同条款,同时完成网上委托合同的备案。在拟定合同内容过程中,业主的联系电话为必填项,日后交易中心会通过电话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实。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在备案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委托期限,如果超过了委托期限,网上备案会自动注销备案。为了增加物业的成交几率,一定要与中介公司约定合适的委托期限。

同一套房源可以到多家中介公司进行委托备案,也可以对同一套房子进行多种交易类型的备案,如出售、出租,或者租售同时进行。完成备案之后,第一家完成备案的中介公司将率先拥有该房屋的信息发布权,其交易信息、经纪人联系信息等均可在房地产交易服务网发布。房源信息在经纪委托合同解除或者注销,或者通过网上完成交易之后,则将从房地产交易服务网上撤销。

2、交易合同备案:请勿延误有效期

传统模式在交易过程中无人监督中介的行为,这使得“黑中介”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吃差价。同时,传统模式不能防止中介业务员从中捣鬼,而网上备案却能保证不会出现“一女二嫁”的情形。

交易合同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形发生,因为在约定的办理登记申请手续期限内,中介公司无法再签出第二份合同。由于交易过程须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因此提醒业主不要忽略了办理登记申请手续的有效期。

只有处于有效委托期内的房屋才能进入签订交易合同阶段。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手续的期限,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再签订别的买卖合同。如果超过了此期限仍未递交申请手续的,则不受限制了。

在合同中必须留下买卖双方的联系方式,以便交易中心对签约事宜进行电话回访,有利于防止中介“吃差价”。完成交易合同备案后,可以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打印交易登记申请书。如果要变更交易合同内容,则需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3、备案撤销:需正式申请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分歧,需撤销合同该如何进行呢?

如果需要备案撤销,需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已签订的交易合同(原件)以及解除交易的书面协议,买卖双方必须同时输入密码进行撤销。

而如果是超过办理登记申请手续有效期的,而且双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则只需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直接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来撤销,不过这也需双方同时输入合同密码。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合同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备案的文件;

(2)为避免房地产中介机构隐瞒网上备案信息,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现场全程了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3)网上备案后,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备案登记号,通过房产信息网对网上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的相关知识。要提醒您的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二手房合同备案是具有强制性的,因此要自觉树立二手房合同依法备案的意识,同时也要留意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有效期,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多数的人都会参与到房屋买卖中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来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了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一、怎么按揭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作出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一、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 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 ...


·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代社会,房子可以说已经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建厂房进行各种各样的产品生产。有的人是自己建造厂房,有的人是租别人的厂房进行生产。厂房是他们赖以生产的家园,如果遇到拆迁,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那是肯定有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会不同,的我们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


·一、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