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举例来说,遗产实际价值100万,债务是150万,继承人因为继承了遗产,因此应当承担100万的债务,对于剩余的50万债务,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偿还。如果继承人不再偿还剩余的50万债务,债权人也无权再继续要求。

《民法典》中虽然有对遗产分割作出规定,但就实际的分配比例却没有明确的标准。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对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往往是均等的分割遗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多分或者少分,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而有能力赡养但是却不赡养的话,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关系 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民法典》上没有明确规定债务清偿的具体办法,但是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采取两种办法: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一般是用在已经分割了遗产,发现还有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他们的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不足清偿时,剩余的遗产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若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


·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借款纠纷...


·离婚后欠的债务怎么办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须知?
      在合同债权债务转让时,债权人可以进行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但是除了以下三种情况:一、有些签订的合同的性质不同,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例如合伙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在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转让的。二、双方进行约定过的合同是不能进行转让的,体现了合同的自由权利。三、有些合同安照法律...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一、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的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务债权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除了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少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少年?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法律特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点:违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 1、违法性判定 解释只是说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就太多了,概括起来就是,如果要从事金...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一、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民法典》 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 二.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约定的义务将转化成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合同义务...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依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后,会尽快安排开庭时间并将传票等法律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