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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在离婚诉讼中掌握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非常重要,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根据当事人列举的证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1、下面是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二)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三)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四)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法官在对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确定之前,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当然抚养权确定后并不是不能变更的,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申请法院变更子女抚养权。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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