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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各地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

(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

(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以上就是我们对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相关内容介绍,在对房屋租赁备案的过程当中,可能需要的手续比较多,要去的有关部门也比较多。但是千万不要害怕麻烦,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多跑点,总比日后发生纠纷问题的好。在实际当中,可能还有我们没有说到的问题,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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