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二、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四层次,若损失、利益、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则根据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赔偿1万到100万元,这个1-100万元也叫做法定赔偿。

三、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实际损失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一、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办理费用: 软件著作权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加急,加急的时长为3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加急的费用根据时长不同而有所不同,分为如下: 30个工作日:1200元/件; 21-25个工作日:2100元/件; ...


·中国发明专利权保护期有多长
      中国发明专利权保护期有多长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不可以。应对抢注商标的三种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


·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百期度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个人著作权财产期限保护是怎么规定?
      个人著作权财产期限保护是怎么规定?个人著作权财产保护期限是: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一、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一、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


·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一、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侵权行为仍然会发生,特别是商标侵权,那么商标侵权的证据包括哪些?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侵权的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


·商标保护的宽展期是多久?
      商标保护的宽展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在宽展期内原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存续与否,取决于原注册商标专有权人续展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