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五条 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二、写借条需注意哪些事项书写借条需注意下列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每个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经济困难的时候,此时若是不想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那么也可以采用向他人借款等方式获得资金。借钱时,一般是会需要书写借条的,若是在与债权人协商借条的当日,自己由于突然生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场书写借条的,那么也可以与他人签署委托合同之后,由委托人代为到场书写借条。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 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 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自愿离婚协议书中需要约定清楚债权债务,不然离婚以后也会很麻烦的。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追讨欠款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


·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
      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一、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 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


·欠款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通知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通知开庭。具体时间视法官安排为定。一般而言,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后并缴纳诉讼费后,代表法院已经成功立案,该诉讼将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各个案件的审判实践也不尽相同。常见的因民间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属于民事纠纷,...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打了借条的官司并不一定会输,仅凭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


·借钱不还报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报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一般不会立案处理。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