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一、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

2、本罪的量刑

触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

1、看造成的危害结果和社会的影响性定刑。

2、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性定刑。

3、看以后的社会危害性,和受教育的接受程度!

4、看是否有补救措施,进行定刑!

三、团伙寻衅滋事的有关量刑标准

(一)团伙寻衅滋事怎么判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寻衅滋事罪是对社会的安定造成非常严重影响的一项罪名,针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及到该罪,首先需要对受伤的人进行相关的赔偿,然后再根据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案件进行分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根据《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从以下方面来看该犯罪的量刑。构成该罪的,首先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就是说没有造成他人重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可以考虑在三个月拘...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


·法律上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


·刑事案件法院第二次退回侦查之后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法院第二次退回侦查之后怎么办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只能释放该民事主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河南伪基站犯罪案怎么处罚
      河南伪基站的事件最近进入了我们的视线,一位河南的女士因为该事件受到了不小的损失,由此引出河南伪基站的整个犯罪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像该事件的发生对我们的生活有多大的影响,它不再像以前的诈骗案件那样简单,是成体系的团伙作案,那么河南伪基站犯罪案怎么处罚的问题也成了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


·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财产犯罪,发案量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七成左右,一直是打击犯罪的重点。在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下,犯盗窃罪后在适用缓刑、假释时,审查还是比较严谨的。犯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而其中在哪些情况下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呢?我们为你做解答。 一、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 缓...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网络金融犯罪无论在规模还是在种类上都在扩张,且手段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金融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


·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父母抛弃残疾婴儿的报道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遗弃罪。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判断遗弃罪也要从其构成要件出发,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罪名才成立。那么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一起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遗弃罪构成...


·嫖娼拘留多长时间 嫖娼属于犯罪吗
      一、嫖娼拘留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