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在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计算抚养费,会根据当地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而以上条件同样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情况较为困难的父母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低抚养费,也会更具条件优越的父母一方,提高抚养费。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遇到其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留下的财物进行抵扣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的形式一般都是按月供给,如果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清。二、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离婚约定,净身出户的,不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没有约定的,支付抚养费是你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另外一方愿意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或者双方都放弃抚养孩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有无不良嗜好等综合因素考量,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另一方根据收入情况支付抚养费。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自然与法院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涉及到离婚时不到庭的问题。实践中,有些夫妻离婚时并未达成一致,常常是一方不愿意离婚。为了阻止另一方离婚,其不仅去不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且在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法院开庭审判时也不到庭。那么...


·一、出轨有亲密接触算重婚罪吗?
      一、出轨有亲密接触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


·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很多夫妻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费问题,通过法律的判定之后都就明确了,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就一成不变存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抚养费是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变更的,下面我们和您谈一谈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
      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是法律上面认可的合法夫妻,而此时也会在彼此之间成立夫妻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会有一些义务,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呢?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1、同居义务 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


·《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