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报警后的处理方式是工作人员进行勘查。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通意外,受害者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第一时间通知警方才能更好的收集证据,确定双方的责任,还原事实真相。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及到一个刑事方面责任的承担,如果说比较轻微的交通类型的案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就双方当事人私底下来协商进行解决,但是对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来说,还是需要进行一个责任比例的划分。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


·汽车买全险也不赔的情况?
      汽车买全险也不赔的情况有哪些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从小老师就教过我们:红灯停,绿灯行。我们将这六个字熟记于心,要知道,这些也是交通法则的一部分,交通法则与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当然了,知道交通法则是一回事,能否真正地去遵守去做到交通法则又是另一回事了。在本文里,我们将为您讲一讲一些比较简单常记的交通条例...


·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已达到12分,即使未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属于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一、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费用是否需要缴纳?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交通事故车辆扣押费用是需要缴纳的,根据公安部104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肇事车辆的...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款属于财产,车属于不动产,也是财产,扣财产催讨财产,不属于严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是一种违法的讨借行为。如果双方不理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具体金额分情况,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赔偿,所有机动车赔偿范围,赔偿额度都一样,赔偿范围就是被激动车损坏损伤的人和物,赔偿额度是死亡残疾11万,医疗一万,财产两千,机动车有一点点责任,交强险就在额度内不计责任赔偿。二、法律规定《...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条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前者属于违法行为,酒驾人被查处后主要受到罚款、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后者属于犯罪行为,醉驾人被查处后除了行政处罚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而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