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一、夫妻离婚债务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夫妻离婚债务协议不一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夫妻之间可以实行财产约定制,但是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他知道协议的人,也需要遵守夫妻离婚时签署的债务协议。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市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市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市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各自分配。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1、债权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此部分债务双方确认为共同债务,女方对此部分债务予以确认,并不提出异议,承诺由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共同确认,女方对外无共同债务,男方对外亦无其他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以本次协议确认的为准,如有未纳入本协议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女双方承诺各自偿还。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由债务承载方各自负责偿还。

(3)由于债务系男方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债务组成处理由男方负责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女方自愿支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用于男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此部分款项在女方支付之后,即视为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女方不在承担此部分债务的偿还。

(4)男方取得该部分用于支付共同债务的________万元之后,需将此部分费用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不得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如男方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男方承担为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债务,此种情形,夫妻双方都对债务有偿还责任。若债权人知道男女双方签署了债务协议的,那么在债务到期之后,就只能向当初借贷的一方主张债权。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学校如果在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并认定为是主要责任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面对众多的学生时秩序的管理就成为了难题,所以学校都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作出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校方责...


·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一、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物业在持续服务期内一直有效。物业公司撤离以后,三年之内不主张权利的,按相关法律,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如下: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一个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对方欠你的钱到期不还,而且还不接电话,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


·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
      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随着我国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在逐渐的增强,以前的先付款后发货已经逐渐的被废除,这样的环境下网络的购物也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常遇到的就是回到付款的货物到货之后不满意想退就可以依法进行退货,那货到付款拒收要赔款吗?我们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货到付款...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底需要哪些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


·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
      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难以收回。那么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借条...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我们都会走上工作的岗位,很多的人都想要捧着一个金饭碗或者铁饭碗,在一家稳定如事业单位、公务员等这样的单位上班,或者在大型公司上班,有着好的平台和高的收入。但是,我们可能听过甚至遇到到公司倒闭或者因为各方面原因注销。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今天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公司注...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老赖欠钱不还转移资产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转移资产怎么办?欠钱不还,并且财产转移的,要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