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留5天人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拘留5天人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件内容与案件无关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东西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链、绳子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会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当场就会拒收。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二、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实际上当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即是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他就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具体哪个看守所随后会有通知给家属。拘留期间是警方调查取证的时刻,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家属是不允许去探视的,只有委托律师可进行会见。简单说这段时间可进行探视,但只有律师有资格。



·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尽管当下社会稳定平静,但是也不乏不遵纪守法的人,往往会故意破坏社会秩序,对于这类行为都是寻衅滋事罪,需要对他进行一定的惩罚。在不知道如何处置他时,往往会让他逍遥法外,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寻衅滋事罪的相关知识,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 寻...


·赌场专门发牌会被判刑吗
      会,专门发牌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


·信用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多的改变,以前借钱只能是跟身边的朋友借,但现在,只要你的信誉良好,就可以办理信用卡来消费,只要在还款期限之前把钱还了,个人的信誉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并且还可以继续使用信用卡消费。也由于网络技术的提高,信用卡诈骗金钱的行为常有发生,那对于这...


·成立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他人的财物,就会构成盗窃罪,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会成功,如果没有成功,则是未遂,反之,则是既遂。那你知道,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盗窃罪既遂如何认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以"控制说"为通说,即盗窃犯...


·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犯罪的量刑中都有比较轻的量刑幅度,因此要是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同时,其实获得缓刑也是很有可能的。那要是犯受贿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一)受贿罪可以适用缓刑 根...


·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
      老百姓之间发生矛盾,为了更好的解决冲突,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手段,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那么,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刑事诉...


·拒执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拒执罪是公民拒绝执行国家机关的决定并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况下被国家机关提起公诉的一种罪行,一般来说拒执罪的起诉涉及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而但是公安机关需要在受理拒执罪案件之后及时立案才能完成后面的起诉流程。那么,拒执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拒执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


·赌博构成刑事要关多久?
      一、赌博构成刑事要关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违法界限1、参与赌博的动...


·敲诈勒索罪到判刑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到判刑流程如下:1、立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2、侦查: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3、起诉:起诉是指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