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一般来说,并购交易由于牵涉到的资金非常巨大,选择哪种融资模式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并购交易中比较常用的融资手段就是并购贷款。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小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并购贷款的定义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国务院部署的“金融国九条”第五条中明确提出“通过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并购贷款的模式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PE
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推测。近几年,我国并购交易量的呈现上升的趋势,但并购贷款对于我国政府和银行而言并不属于熟悉业务。如有您有一些关于并购贷款模式或者关于并购贷款的其他疑问,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借和贷是一个意思,都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一般暂时使用私人或公司、单位的钱称为借款;而确定归还时间,暂时使用银行的钱(要付利息),多说贷款。 二、贷款三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债券投资,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欢迎和追捧,但是,我们在进行投资之前,是需要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然后再进行选择的。那么,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都是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根据不同形势不同性质对象的不同个性、环境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一、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债务人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生活中,您在借款时一般都会约定利息,但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该如何去计算利息。对于借出人而言,只有将个人借款利息计算清楚,才能促使当事人正确的履行债务。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呢,也就是说,个人借款利息应该怎样计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如何计算个人借款...


·个人之间借款他项权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个人之间借款他项权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房产的他项权证,社会上有钱人很多,但是没钱的人更多,所以很多人买房子并不是一次性就付的清的,所以很多人都是借助银行贷款才能够买得起房子。但是也有很多人通过在亲朋好友那里借钱买房的。那么个人之间借款他项权证的内容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大概判几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有手头紧张向别人借钱或者被别人借钱的经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有手头紧张向别人借钱或者被别人借钱的经历,为了使债主放心,借款人一般签订一份借条来保证一定会还钱。如果借钱的人不按时还钱或者不想还钱,这份借条就成为证明债务存在的强有力的证据。那么借条具体怎么写呢?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标题写明为“借条”,不可以写成“欠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