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的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后的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所获得的拆迁赔偿的款项仅仅是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女方能够分得的拆迁利益,主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及女方婚后对于被拆迁房屋翻扩建的贡献情况,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等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夫妻对共同财产处理的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能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一方因擅自处分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因一方擅自处分行为所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规定来进行,当然在确定完毕之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之下,就不能够再进行分割了。离婚之后所发生的一些财产收益也是属于个人的,比如说拆迁款等。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


·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什么条件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精神,解除婚...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谁的意愿最重要?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谁的意愿最重要?离婚后孩子跟谁过,最大的程度取决于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不能表达意愿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连续分居多久婚姻自动离婚?
      夫妻连续分居多久婚姻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


·夫妻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男女在结婚之后成为了合法的夫妻,那么按理说就应该一起生活在一起,但现实中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学习、工作,但这样导致夫妻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其实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夫妻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并不当事人直接到相关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就可以的,此时需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才行。那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这与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肯定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


·夫妻双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有些有孩子的家庭 ,离婚后对于以后哪方抚养孩子的问题难免会出现争议。能协商好固然最好,但是有些也存在双方私下不能协商一致的。所以针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提供您参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中是明令禁止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的,而这里的近亲主要是指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实践中,要是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近亲结婚的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还普遍存...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终止
      男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然后成立婚姻关系。日后,这个婚姻关系也是有可能终止的,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什么是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根据法律结成夫妻的关系,一般是指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关系。 2、婚...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一、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自己责任,既不是国家机关的责任,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清楚地认识到国家赔偿责任的这一性质,有助于我们澄清观念上的混乱。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它的行为通过“政府”(广义上)来实施。 政府通...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离婚之后只要有孩子的一般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出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