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的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针对其中的无效婚姻,法律中规定了好几种具体的情形,那么我国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才可以?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具体对无效婚姻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具体包括了四种,而针对不同情形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法律上面规定的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不同。究竟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您不妨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我们在此就不赘述了。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丈夫重婚罪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


·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日子久了却因不合适想分开了。在婚姻分开的案件中,很多夫妻第一次诉讼分开时,并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是要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的,那么第一次诉讼分开没有成功,再一次诉讼分开会判离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有什么具体条件:1...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成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 2、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争论不休,甚至还有因此闹上法庭的。而在诉讼过程中,男方应该怎么争取抚养权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不管是多大年龄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其实都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出分割,此时可以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


·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其实也就是指协议离婚,这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选的方式。然而协议离婚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究竟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协议离婚程序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