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会去查父母银行存款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要看情况,正常是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二、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这个并不是说欠钱被起诉了就会变成黑户,当对方起诉,只要在法庭判决的最后期限之前还...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借人: 今向____...


·一、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
      一、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逝者生前债务一般是不可以用抚恤金偿还的,因为抚恤金不是逝者的个人财产,有具体的给付对象,享有抚恤金的权利主体一般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


·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


·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在做贷款时,经常有时候需要做抵押贷款才可以,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那么,并购贷款如何抵押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 《并购贷款业务管...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