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制作、销售伪劣的口罩的要如何定罪处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使用者被传染的风险,从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可能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生产假冒伪劣的属于医疗卫生材料的口罩(如医用口罩等),或明知是该类型口罩系假冒伪劣的而销售的,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使用者被传染的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如上述行为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需按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如生产、销售不属于医疗卫生材料的口罩或者生产、销售属于医疗卫生材料的口罩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也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销售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刑罚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2、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


·信用卡诈骗罪2023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信用卡可以提前预支一定额度的好处让很多人都特别依赖,使用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银行对信用卡的使用规定很明确,使用者必须遵守。例如信用卡属于个人物品,不能冒名顶替使用,在透支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不能恶意刷卡透支等,违反者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七十岁以上老人不能免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二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诉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2.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


·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一、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6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6个月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


·如何对单位犯罪处罚
      在确认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此时对单位犯罪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怎么确定
      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受害人有权就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向法院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这也是有范围限制的,并不是只要遭受了损害就都能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怎么确定呢?以下是我们做的具体介绍。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怎么确定 关于附带民...


·刑法行贿行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行贿行贿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被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
      一、被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