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当今社会中夫妻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多半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就不再具有之前的婚姻关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很多夫妻为了考虑到孩子的原因离婚之后没有告诉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受到伤害所以向孩子隐瞒了离婚的事实,那么对于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关于隐离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感情伤害。离婚首先是对当事人的双方情感的伤害,为了婚姻的幸福,双方都为此付出了许多,但离婚时,彼此对对方曾经展现过的诚信、宽厚等美德行为大加指责,对对方的缺点和过错大张挞伐。由此对人性原本的高尚产生质疑,对人类婚姻的应有之美产生怀疑,以致产生消极厌世情绪。其次,会对离婚双方亲友之间的感情造成创伤,特别是使曾经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亲家,演变为仇家。
2、子女教育难。离婚导致单亲家庭增多。父母离婚时对孩子的心理难免造成定的伤痕,使孩子得不到完整的亲情挚爱,在单亲家庭中一些孩子因得不到严格的管教而依顺本性、放荡不羁,另一些则出现性格自闭,行为偏激,教育成才难。而再婚家庭又因继父母与及继子女之间关系难处而矛盾重重,教育子女时分寸更是难以把握,严重影响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当然离婚对子女的影响,要视原有家庭是否和谐、孩子的年龄及其他亲人是否支持等情况而定。孩子心理反应的三阶段。子女在面临父母离婚时的身心状况很复杂,面对父母的离婚事件,在心理反应上通常会有以下三个阶段:初期阶段,震惊和生气;过渡阶段,逐渐适应父母离婚的现实;回忆阶段,适应单亲家庭生活。此时,子女已形成自己的生活模式。但孩子心理反应有性别与年龄方面的差异。离婚男孩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对于小学低年级的男生,父母的离婚会使他们无法专心上课,在同伴之间有攻击性,或是不愿与他人接触,他们感到被背叛、遗弃。对于9~10岁的男生,他们能较快适应父母的离婚。女生则对父母的离婚能较快适应。但在10~15岁后,离婚对她们开始出现负面效应。不同年龄的儿童还在吸毒、饮食不正常、逃学、打架、离家出走方面有差异。父母离异对孩子的认知、情绪、社会发展、人格发展和未来婚姻方面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虽然父母离婚会对子女造成负面的影响,但有时也能使子女有成长的机会。有的子女会因此而更加独立自主,发愤图强,并学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培养自己的兴趣。这些孩子通常较早熟,敏于观察,善解人意,并积极地追求自我成长。
3、给老一辈留下负担。不少当事人离婚后把子女留给父母照看,自已则外出打工谋生,老人们一生含辛茹苦养了儿子养孙子,特别是一些年老体弱、自己生活都难以照料还得硬撑着照顾孙子,何谈幸福晚年。加之隔代抚养也不利于教育子女,故对子女的教育成才又留下难题。
4、因离婚返贫。农村多数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尽管国家提倡婚事从简,反对铺张浪费,但结婚一般都要花五六万元左右,仅彩礼项少则两三万多则十万八万的,农村结婚往往要花掉婚姻当事人及父辈的所有积蓄,有的还为此债台高筑,一些人连结婚的欠帐还未还请,而婚姻又走到了尽头,使本已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另外,离婚使得双方的经济收入都会减少。离婚后单亲家庭生活水准因性别差异而产生差异。对带着孩子的单亲母亲来说,经济上往往会遇到更大的困难。我们都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说谎,而隐离婚则是父母对孩子的谎言,虽然父母以为这是善意的谎言,但是孩子可能从此失去了对父母的信任,因此最好是不要隐瞒孩子,让孩子知道父母离婚不是因为他的关系,进行一些开导性的沟通,尽量让孩子不会有太大的心理阴影,关于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最大的纠纷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用尽一切办法,那么同样的,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想给清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钱呢?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律师应注意,在书...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方经济条件转好时,对方有权申请追加抚养费,但是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也是必须要提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追加抚养...


·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当代人的婚姻所面临的挑战和诱惑是比较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关系破裂离婚的。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上,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您可以参照以下资料。 一、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本来是美好的但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会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最终两个人走向离婚的道路,如今在法治手中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秋分是关于财产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婚内与她人同居数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赔偿
      婚内与她人同居数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赔偿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出台后,其八十七条最值得您关注,因为它明文规定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时,谁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让证明自己的责任。因为即使你不是实际侵权人,如果找不到实际高空抛物的人或实际侵权人,而你证明不了你不是,你就要承担补偿责任。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在实际中,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需要提供很多相关的材料的。如果在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时候,没有将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公证的失败。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还耽误了进程。针对这一内容,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


·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的,生活中区分这二者是有重大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女方在结婚的时候带到男方的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


·因家暴而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因家暴而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如果长期遭受配偶的家庭暴力,受害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离婚的时候当然有权获得损害赔偿,但是想要自己的主张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那么,因家暴而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缺少了充分的证据,自然最终的判决也就会对其不利。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