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向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入(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缴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交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验箱、照相机以及为检验鉴定所需的日常费用。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要是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轻微伤的话,那可以说是万幸。不过即使在
      要是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轻微伤的话,那可以说是万幸。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撞人的一方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的。那通常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是怎样的呢?包括了哪些项目?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轻微伤,伤...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个人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
      个人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


·交通肇事轻微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轻微伤怎么判刑?交通事故轻微伤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十日左右行政拘留,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作为肇事的一方,需要结合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然而,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下,具体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不一样。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现今股份制公司都有一个经济法人,此法人须是股东里的代表。由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行内部变动更改法人信息或者公司并购了需要更改法人,那么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股东有哪些特征呢?下文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一、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