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
      购买农村的房子能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


·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关系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解决,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备后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则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酌情判决。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下面我们带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


·两限房顾名思义就是限定价格
      两限房顾名思义就是限定价格,限定户型大小的住房,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船涨水高,买房越来越难,于是两限房也就应运而生了。但申请两限房也有条件,那么北京市建委两限房的申请需要何条件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 第二章...


·买二手房的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简单讲就是被房主进行二次交易的房产。有些没有房子的人,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可以选择买一套别人手里多余的房子,从经济性来讲,越来越多的经济不宽裕的人都会选择先买一套二手房来居住,那么买二手房的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做一介绍。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 1、需要贷款银行提供的资料(办证时去银行借出,一个月内要归还): ①期房抵押证明。 ②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建议在办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不要自己乱填】 ...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离婚房子评估多少费用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涉及到房子分割问题的时候,一方实际取得了所有权的,则有可能要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价值,对实际的价格作出一个评估才行。而一般都是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自然就要支付评估费,那么离婚房子评估多少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房的情况下将房子进行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要关注房价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等信息,还应注意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预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房屋所引起的,有的是因为卖方一房多卖引起的,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产生了房产纠纷之后,自然要想办法进行解决,这样可以减少因为纠纷造成的损失。那么产生房产纠纷之后可以怎么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生房产纠纷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