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分配不是哺乳期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其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为了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并且可以保证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当然,公证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很多想要公证的人,不了解公证可以带来哪些效力。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 一、婚后财...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婚姻状况中应当写...


·该怎样确定抚养费数额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如果父母离婚,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那么此时该怎样确定抚养费数额呢?这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也是父母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解决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怎样确定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一、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 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肆意泄露、传播武汉返乡人员的家庭信息有何后果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
      一、男方犯重婚罪跑了怎么办? 1、犯重婚罪后潜逃的,法院会按照通常的量刑标准处罚,不会加重,也不会从轻处罚。 2、如犯罪后自首或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法院在判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作出判决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
      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作出判决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长等。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严禁车主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后,选择开车回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醉驾。醉驾行为比较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危险。那么,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离过婚再次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离过婚再次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