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各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胁迫下签下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胁迫下签下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如果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如果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


·债务利息怎么算
      有合法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已经给付的,可以要求返还。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公司安全吗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手中闲置的资金增加却没有好的理财渠道,而大量小微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等问题。于是,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应运而生,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桥梁。它的出现打破了借贷信息的不对称,也解决了出借人缺乏专业知识、缺乏法律协助的...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中主要表现为私人间的借贷,此时当事人可能对利息的约定就显得比较随意,而正是如此才会导致一些约定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时候这份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有时因为合同也会因为严重的误解而使它的效力处于待定的...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根据《刑法》对减刑假...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 一、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


·债权债务合同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债务几乎是所有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债权债务合同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置换就是交换,最直接的理解就是对于债权债务,所属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处理,因为合同的置换就意味着债权债务已经不在属于这家公司,相反机会转移到其他企业。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借条上的内容一定要包含币种以及用途还有本人的姓名以及金额。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