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 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 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 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 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法律中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给家人带来痛苦,而且还可能造成其他人丧失生命,对于醉驾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使其不敢再犯。我国法律规定喝酒多少才算醉驾?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法律规定喝酒多少才算醉驾? 酒后驾车是...


·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般来说,车险投保后,若在保障期限内出险,不论您报的是什么险种,第二年都无法享受优惠。根据政策,若第一年出险一次,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第二年不会享受优惠,但也不会上涨,维持原样。另外,若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 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误工费用的赔偿需要提供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1、人身损害赔偿,法...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误工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误工费是怎样的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


·连续交满6个月。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是:
      连续交满6个月。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是: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正常缴纳6个月”,也就是说,当只要缴纳满6个月了,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了。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岁小孩车祸撞死能赔偿多少
      2岁小孩车祸撞死能赔偿多少,其实是和成年人一样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具体应该支付遇害孩子家长多少钱,双方商议,有一方不认可,可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一般三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具体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