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采用剪贴、拼接等打法,变造出入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的假证件,无论是本人伪造、变造,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对提供者构成本罪均无影响。如果行为人自己伪造、坐造后又问他人提供的,其伪造、变造行为又构成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此罪与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之间形成牵连关系、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集团中的个别成员分工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供犯罪集团使用、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共犯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其主观上大多具有营利目的,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不要求必须具有营利目的。涉及到变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来合法的判定,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提供编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国家安全问题,或者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所认定的量刑情况是不同的。



·在醉驾被写入刑法之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醉驾之后不
      在醉驾被写入刑法之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醉驾之后不仅要交警处罚,还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 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


·一、申请监外执行拘役醉驾可以吗?
      一、申请监外执行拘役醉驾可以吗?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


·进看守所37天无罪释放会留案底吗?
      进看守所37天无罪释放会留案底吗?刑事拘留37天无罪释放不会有案底,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1、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不合理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二、刑事...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法律也日渐完善,然而作为大众的我们,对此也没有特别的了解,更不要说刑诉法司法解释了,就这情况而言,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让还没有知道的你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人...


·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什么罪?
      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什么罪?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


·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怎么量刑
      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怎么量刑?入室抢劫并进行强奸的按照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


·比较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比较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


·根据规定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我国司法制度的审判过程当中,司法量刑上有死刑,缓刑,有期徒刑等主要的刑法。一般来说,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案件,可以适用于缓刑,但是缓刑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国家是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的。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根据规定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一、根据规定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