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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实际用工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叫劳动关系 ,按照表现关系分为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纽带。那么当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来帮您解答疑惑!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情形、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1、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找出与自己情况相符的条款予以重点研究。

2、核对有无签署劳动合同,及您在职时间。

3、若未签署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已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4、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针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维权。

综上所述,当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人事单位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如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在解除劳动关系是与补偿金一起发放。对于自己的劳动利益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现如今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我们要拒绝非法劳动关系,要学会用法律来委会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给您的建议。更多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您可以通过网站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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