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建筑工程按索赔要求不同分为哪几类?
      建筑工程按索赔要求不同分为哪几类?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一、按索赔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一些员工是不能被辞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单位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作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其实是一种数量标准,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的工程所需要耗费的劳动力以及一些设备使用费的一种数量标准,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都需要对工程建设进行预算定,那么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作用呢? 一、建筑工程定额具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 定额是...


·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一、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检测就是经过“测、比、判”活动,从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做出处理,对符合...


·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职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必须要经过工伤认定,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也就是认可了职工的受伤是属于工伤。申报工伤,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在一年内申报。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在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
      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在网上发布真实的信息不属于侵害对方名誉权的行为,可以不予以删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找到了下家单位准备跳槽,但是在跳槽的时候需先按规定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在实践中,劳动者要求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双方协商、提前书面提出以及立即解除等途径解除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跳槽可以按照下面情况跟...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而发生了事故,我们还受到法律保护吗?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1、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