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下强奸罪判无期徒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刑法》对强奸犯罪的量刑分为了两个不同的幅度,一个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而另一种处罚就比较重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不同的犯罪情形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那么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的目的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然人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上述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第二个量刑幅度,因此在这些情形下都是有可能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的。

二、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关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强奸罪判无期徒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健康和性自由权,犯罪过程中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也会造成被害女性人身的损害,那么就还要对受害人或其家属做出民事赔偿。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孕妇犯了罪怎么判?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反之依旧要坐牢。孕妇盗窃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通...


·贩毒1克怎么判罪和处刑罚?
      贩毒1克怎么判罪和处刑罚? 一、贩毒1克怎么判罪和处刑罚?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


·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
      现在很多传销团伙,为了筹集资金,往往会进行各种形式的诈骗,其中就包括信用卡诈骗。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进行诈骗的,金额达到五千元就构成犯罪,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


·辽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对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5000-10000元,之所以规定一个范围,是因为我国各个省市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在有些地区5000元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5000元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与此同时,各省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也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了解一下...


·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有方面
      毒品犯罪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于毒品犯罪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对于毒品犯罪的审判过程中也要遵循公平的法律原则,因此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对于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法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现在形势下的毒品犯罪,毒品含量对于定罪量刑是由一定的影响的,只有严厉的打击毒品犯罪才能保...


·诈骗批准逮捕后多久判刑?
      一、诈骗批准逮捕后多久判刑? 1、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


·醉酒驾驶撞伤人怎么判刑
      如果是轻微伤不构成犯罪,那么驾驶人将被罚款1000到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赔偿伤者医疗费等赔偿金。如果是致死或者致人重伤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承担伤者医疗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和法律自身的完善,刑法进行了很多次的多次修改。犯罪人员若有立功等表现,可以依据法律减刑,这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改过自新,还能节约司法成本。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了解。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动词勘探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