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作为法定继承人,想要顺利的继承先辈的遗产,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办理相关的手续,其中一些证明在其中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像是法定继承人证明。在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今天网就来告诉您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4、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最低收费200元。

二、什么是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

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与受理

三、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四)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申明书;

(六)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七)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

(八)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九)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十一)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的缴纳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支付,而在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中所用到的相关证件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全部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办理,如果对于在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请联系网的律师,我们会为你提供你所需要的帮助。


·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就会转化为其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继承人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也有一些原则需要注意。到底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


·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有哪些?
      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有哪些?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亲属关系中涉及夫...


·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确定?
      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这个继承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开始时间,那么我国规定的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确定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谁支付的就归谁,不过,没有继承人的话,就不会发放抚恤金了,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1、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继承法。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
      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就不具备...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定义:《民法典》第1127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