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有效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签订分居协议有效吗?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的话,可以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1、什么是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英美国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
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法院批转,同时
还要决定家庭的住址,保险范围,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的其他问题。分居协议在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 越多。
2、分居后夫妻之间是否还需履行夫妻间份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法律规定的夫妻间仍须履行扶养义务。
3、分居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
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4、撰写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3)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
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4)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5)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6)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分居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而分居协议中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协议是有效力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法律规定亲人家属可以作证人吗
      法律规定亲人家属可以作证人吗 一、亲人家属可以作证人吗 在法庭上自己的亲人家属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消极要件有哪些
      在审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要件时,需对排除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以下要件进行审查: (1)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中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2)主张赔偿一方也存在过错; (3)过错责任人只能是配偶一方,不能是第三者等其他人。 这也提醒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审查内...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 途径一: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途径二: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 公安机关可以立案重婚罪,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


·夫妻怎么去法院起诉
      夫妻怎么去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一、丈夫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财产协议不一定就是在夫妻离婚之际才能做出,生活中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分居期间,夫妻都是可以就彼此的财产做出一个协议约定。那么您知道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协议除非另有约定外,应自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起生...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家具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入股宗旨 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


·离婚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通常离婚夫妻在无法协商约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此时就需要双方准备相应的证据来争夺抚养权,那到底离婚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