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近,小编发现有很多人都在问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最近,我们发现有很多人都在问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钱,当发生一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应该进行鉴定,所以其中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得。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到底需要多少需用,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跟随我们步伐一起去看看吧。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当然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费用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程度的案情决定,一般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你的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出具咨询意见的,其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经委托人同意的除外。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以上就是我们简单介绍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以及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希望以上知识点能够帮助到您。若对鉴定费用有任何异议,双方之间都可以协商解决,又或者可以通过卫生部门进行处理。提醒一点是:不可以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退还其鉴定费。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实践中的非法行医行为并不是全部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在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不一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通常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审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


·医疗事故的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事故的鉴定怎么进行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老百姓到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存在误诊行为,很可能导致患者发生人身伤害,从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时,患者家属可以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医疗卫生部门的调解,确定赔偿方案。在医疗纠纷中,医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那么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下面我们一起...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建设和发展。当我们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周全的处理措施。那么,在我国,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呢?跟着我们的脚步...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一、医患问题有哪些? 1、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


·社保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
      社保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而很多时候公民说社保其实往往都是指其中的养老保险。在我国如果公民没有工作的话,虽然也允许参加养老保险,但此时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如果有工作那就是单位和公民共同承担。而社保缴费也是有年限要求的,那社保交满15年可以不交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