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银行贷款买房划算吗,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现在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所以我们很多人都选择了银行贷款买房,那么银行贷款买房划算吗?事实上肯定划算,君不见这么多的人都选择了银行贷款买房,可能有些人会说了还不是房价太高闹的,银行贷款买房究竟怎么个划算法我们老百姓也不知道啊?别着急,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银行贷款买房为什么划算。


一、银行贷款买房划算吗

1、前期投入少,钱少能买房

现在通过贷款买房的人是越来越多,贷款买房可以花很少的钱,买到自己的房子,你只需要准备一部分首付,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剩下的钱准备好贷款材料找银行去借就好了,这下贷款买房划算吗明白了吧,贷款买房很省钱。

2、利率低,资金使用更灵活

从利率变化的情况来看,房贷基准利率已经从去年同期的5.65%降至4.9%,以100万30年等额本息贷款为例,可以节省利息约10万元。另一方面,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现在利率处于下行通道,购房者可以把资金用于其它投资项目,让资金使用更加灵活,方便,这下贷款买房划算吗理解了吧。

3、购房风险小

关于贷款买房划算吗,我们来看一下银行方面,因为银行对于房贷审查十分严格,力图把风险降到最低,银行会对你贷款买房的房子进行考察,这样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一般就不会出现问题,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

二、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

1、公积金转账还贷

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一方面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年限,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最大程度地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在家庭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每月商业贷款的还款额。

这样,月还款额的结构中就会呈现公积金份额少、商业份额多的状态。公积金账户在抵充公积金月供后,余额就能抵充商业性贷款,这样节省的利息就很可观。

2、双周供省利息

尽管每个月仍然偿还同样数额的房贷,但是由于“双周供”缩短了还款周期,比原来按月还款的还款频率高一些,由此产生的便是贷款的本金减少得更快,也就意味着在整个还款期内所归还的贷款利息,将远远小于按月还款时归还的贷款利息,本金减少速度加快。因此,还款的周期被缩短,同时也节省了借款人的总支出。

不足之处是,贷款人每月向银行还款的日期就将不断提前,一年下来就要多还一个月的贷款,会增加每个月资金不宽裕的贷款人的压力。因此对于工作稳定,收入稳定的人,选择双周供还是很合适的。

3、提前还贷缩短期限

理财人士表示,提前还贷之前要算好账,因为不是所有的提前还贷都能省钱。比如,还贷年限已经超过一半,月还款额中本金大于利息,那么提前还款的意义就不大。

此外,部分提前还贷后,剩下的贷款市民应选择缩短贷款期限,而不是减少每月还款额。因为,银行收取利息主要是按照贷款金额占据银行的时间成本来计算的,因此选择缩短贷款期限就可以有效减少利息的支出。

假如贷款期限缩短后正好能归入更低利率的期限档次,省息的效果就更明显了。而且,在降息过程中,往往短期贷款利率下降的幅度更大。

4、房贷跳槽

所谓房贷跳槽就是“转按揭”,是指由新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如果你目前所在的银行不能给你7折房贷利率优惠,就完全可以房贷跳槽,寻找最实惠的银行。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股份制小银行为积极争取客户,更加愿意当然,转按揭会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包括担保费、评估费、抵押费、公证费等,不过有些银行为了吸引客户,特意推出“低成本转按”服务,比如可以免掉“担保费”这项最大头的费用,其余剩下的费用大概千元不到。

5、按月调息

不少商业银行推出了固定利率房贷业务。由于固定利率推出时尚处在利率上升通道,所以在设计时比同期浮动利率略高,只要央行加一次息,它的优势就立即显现出来。但是一旦降息,选择它的购房者就吃亏了。

因此,在目前降息趋势下,市民以前若选择的是房贷固定利率,那就赶紧转为浮动利率才划算。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固定”改“浮动”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推出了“按月调息”方式,目前利率处于下降通道,客户如选择“按月调息”,则可在次月享受利率下调的优惠。

我们今天给您说了银行贷款买房的种种优点,可能还是会有一些人觉得银行贷款买房一点都不划算,我们觉得这个事吧主要还是看您自己的想法是怎样的,如果一直坚持认为银行贷款买房不划算的话就采取其他的方式去买房或者不买房也没什么影响的,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网的律师。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遇到纠纷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清楚这是属于什么纠纷。针对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各位知道是属于什么纠纷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二手房买卖的途径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途径有哪些 1、手拉手直接交易。这一类是熟悉房地产交易流程和行情的手拉手交易。卖方一般会直接放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安排看房并独立完成交易的整个过程,仅在有商业贷款时寻求专业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帮助,费用最为节省。但在没有专业人士全程导购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明晰产...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


·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有税吗
      有税的,建议赠予。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一、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


·购房违约定金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二、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