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其实社会抚养费就是生活中您常说的超生应该缴纳的罚款。但其实社会抚养费只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性收费,严格来说也不能算作惩罚。不过,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都不一样,而且如果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话,也是不需要交社会抚养费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应当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其实盐城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为基础,并且农村和城市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农村,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多生一个孩子的话,那么会按照年均收入水平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所确定的分割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在签字之后还没有生效,需要在进行完离婚财产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个文件是不能够生效的。如果在离婚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上签了字之后,一方出现后悔的情况,那么出现以下几点...


·一般登记结婚要多少钱?
      结婚在人的一生中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对男女情投意合那么就会在见过家长之后和确定好聘礼之后就会申请登记结婚,那么这个时候作为新人就会疑惑,此时登记结婚要多少钱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有关的介绍吧。 一、登记结婚要多少钱 (一)领结婚证要多少钱 1、收费...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婚姻法规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


·配偶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能够在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采取这种方式离婚。那现实中,要是配偶不愿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配偶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才算重婚罪?
      一、和已婚女人同居多久才算重婚罪?和已婚女子同居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构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重婚,除非构成法律认可的事...


·父母包办婚姻合法吗,包办婚姻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古代婚姻是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且经过其他的一些法定程序,婚姻关系才会成立的。但是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我国现行法规定婚姻自由。就实际情形来说,日常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包办婚姻的情形,根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父母包办婚姻合法吗? 一、包办婚姻违法吗? ...


·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今社会,网上支付方式如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方式已经十分普遍,在目前大部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也不可避免,那么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支付宝支付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具备可以执行的相关依据,即可支付宝支付且具备法律效力...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通人而言,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我国《...


·一、人民法院能否调查离婚财产?
      一、人民法院能否调查离婚财产?人民法院能调查离婚财产,但是一般不会主动要求调查。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二、诉讼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起诉离婚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注意事项
       社会发展,人的观念转变,离婚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问题,也涉及到两个家庭还有孩子。离婚需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免得日后的麻烦,有的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高。因此,选择公证的人数也不在少数,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内容。 一、办理离婚...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由男方全部承担,这是法律所允许的。若夫妻双方是准备诉讼离婚,只要男方愿意,且男方也有抚养能力,也是可以请求将抚养权判给男方,抚养费全部由男方承担的。但以上两种情况,若以后男方经济条件变差,或者孩子的抚养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