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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国家赔偿在针对当事人作出之后会有相应的赔偿给当事人,这是当事人应该得到的,也是针对国家的失误或者是错误行为的一种挽救措施,不管怎么来说,我们针对国家赔偿行为的做出都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侵害,关于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补充: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补充: 第十九条第三款: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六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7种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是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是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是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既然申请了国家赔偿的话,那就证明当事人明确了自己的受损权利在哪儿,也有相关的证据,只是证明力大小的问题,但还是要在此提醒您,不管如何,都要对相关证据自己收集整理好,会省去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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