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给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当事人,然而现在社会却存在着太多的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的?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的?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2、抚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3、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4、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以上材料明确了离婚判决中抚养费的金额相关问题、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项。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不仅离婚双方当事人会受到一定的打击,对孩子的心理伤害也尤其大。离婚后,一方来抚养孩子是比较艰辛的,所以另一方来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是很有必要的。定期给孩子抚养费也是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的条件之一。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虽然法律中允许夫妻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这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否则也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分居离婚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其中就要求夫妻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那么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法...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


·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
      一、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的权利高于一切,不论是谁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都必须对公民赔偿,这也是国家赔偿必须存在的原因。很多人并不了解国家赔偿是什么,比如说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离婚后想...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申请法院介入调查。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怎样的近亲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结婚的近亲范围,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近亲都不能结婚。那到底怎样的近亲不能结婚呢?近亲结婚会有哪些危害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怎样的近亲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


·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


·协议离婚后要抚养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协议离婚后要抚养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后要抚养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