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拘留条件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如今,部分不法分子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企图骗取他人财产,以作自己之不劳而获之用,实施诈骗罪,受害者从不谙世事的学生,到社会经验丰富的商人,均有分布,诈骗罪作为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财产造成严重侵害,其危害程度可见一斑,今天我们就向您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拘留条件有哪些?

一. 相关法律实践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 先行拘留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有重大诈骗嫌疑的不法分子,法院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判。诈骗罪的种类较多,具体情况复杂,罪行的认定与量刑在刑法金融诈骗罪一节中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在此不再赘述,我们在生活中适当提升防范意识,适时运用法律知识,以远离诈骗罪的侵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象是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人,保证诉讼人的基本权利,规范了诉讼人的义务。刑诉法每一个条文都是不能触犯的,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


·构成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
      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时最高的时候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并且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的。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酒驾撞死人赔偿要按照受诉...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 一、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 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人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


·刑诉法结伙作案指的是什么?
      在我国,为了惩处犯罪,我国制定了刑法,并且有很多的专业术语来进行多种行为之间的区别和法律适用,例如,结伙作案,便是刑诉法中的一个概念和规定了,这属于一个法律上的专业术语,很多外行人士对此不甚了解。那么,《刑诉法》结伙作案指的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它的概念。一、刑诉法结伙作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扒窃判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扒窃金额高不高,是否到达刑事处罚的标准。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事案件中的近亲属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的近亲属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我国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