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导致的,而此时,针对具体的违章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有可能对行为人进行拘留。那么在哪些交通事故违章情况下会拘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15日以下拘留。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
根据以上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在上述7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是要对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而具体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但有的则必须由公权力来处理。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起诉期间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吗?
      交通事故起诉期间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吗?交通事故起诉期间误工费是在赔偿范围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


·砸车窗盗窃要怎样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的...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


·火车站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是多久,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车站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天。在火车站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带好本人的一寸照片,以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信),到火车站公安制证窗口办理就可以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


·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谁负?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高空坠物事件是时有发生的,此时行人的人身安全难免受到损害,由于高空坠物距离地面较高,故而若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损害是比较严重的,砸中婴儿更是有可能使身体受到损害,此时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谁负? 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农民工出车祸怎么陪误工费?
      农民工出车祸怎么陪误工费?农民工出车祸误工费按照平时固定的收入,乘以具体的一些误工的时间。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1、有固定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假设每月全日制工资是4000元、兼职工作收入是1000元、其他收入如奖金、津贴、补助...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
      (一)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上分析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差异性。   《交通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它具有社会法的性质又具有公法的性质;交通事故的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