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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 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 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涉外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关系的处理,怎么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怎么处理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如果涉外离婚夫妻双方是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一律适用中国法律。这就是说,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给?支付标准是什么?涉外孩子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等等问题,都要按照中国法律来解决。
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在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2-10周岁孩子考虑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抚养比较好;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
适用的是中国法,即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此时确定子女的抚养费,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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