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再审申请
民事再审
行政再审
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
检察院抗诉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栖霞离婚律师费
栖霞离婚律师费
栖霞离婚律师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天数)和收入状况(受害人工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www.nj48.cn
。误工费=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南京律师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南京律师网
。前款所称“.
离婚案件财产多判决是怎样的(一)专属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夫妻可否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可以
南京律师网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婚前财产婚后继女有继承权吗?一、婚前财产婚后继女有继承权吗?婚前财产婚后继女有继承权,但是此时继女必须要与死者存在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规定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时对于很多夫妻来说财产分割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南京律师网
。财产分割一般是平等分共同财产,如果协调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合理分割共同财产。下文对新婚姻法关于分居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财产分割的定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南京律师网
。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
上一篇:
栖霞区离婚房产分割
下一篇:
南京市栖霞区离婚官司律师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我的老公和他的前妻有一处婚内房子,已经离婚两年多了,多次协商
我的老公和他的前妻有一处婚内房子,已经离婚两年多了,多次协商把房子的事情处理了,都是无果,现在想问如果去起诉,对方还是不搭理的态度,该怎么办...
·
别人欠我五千块钱,什么方法追回呢
别人欠我五千块钱,什么方法追回呢....
·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887551...
·
邻居违建,政府部门不管!
我家前面邻居,之前房子是底下四间楼上两间,现在要把楼上也盖成四间,那样就把我家阳光都挡上了,现在江都区小纪镇镇政府也不管,前面人家也没有任何...
·
你好,我的营业执照办理两个月了,没有开业,现接到,经营异常,原因是联系不到本人,我该怎么
你好,我的营业执照办理两个月了,没有开业,现接到,经营异常,原因是联系不到本人,我该怎么...
·
向娄庄镇要回强占我们汪家组的土地。
向娄庄镇要回强占我们汪家组的土地。...
·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
被打肋骨骨折 派出所说报案时间太晚
6号与对方打架 导致被打伤 当时觉得没有什么不适就就没有报警 后几天发现胸口疼痛 12号...
·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 一、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
·
有两次酒驾应该如何处理
两次酒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因怀孕被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
·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关于遗产进行重新的分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
·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一、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
·
公司解散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这个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向单位(清算人)主张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未结算工资部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
一、交通事故中酒驾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中酒驾保险公司会赔偿吗?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
·
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是可以买的;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其开发的房产原则上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现在买房开发商一般都只有预售许可证...
栖霞区离婚房产分割
<<< | >>>
南京市栖霞区离婚官司律师
专业律师
>>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42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6岁+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49岁+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相关机构
>>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
·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
江苏省检察院
·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Copyright
©
1999-2024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