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zyname}}>律师 南京<{{zyname}}>律师13951899110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在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197号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工作电话:025-57310148。为方便市民,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代理申请业务,市民也可就近向设立在各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www.nj48.cn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 : 025-57310148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康乐路197号

获取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答:
(一)法律咨询拨打:12348;

(二)法律援助拨打:025-57310148;

(三)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195号一楼南京律师网。。

上一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中哪些情节属于“情节严重”?
下一篇: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怎样才能证明房贷有我还的一份?
              男友父母出的首付给我们买了套房子,产权写的是...

  •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

  •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员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员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 ·交通事故交强保赔偿问题,你好!!!对方司机全责将我方人员撞伤
      你好!!!对方司机全责将我方人员撞伤,造成伤残等级10,具体应作如何赔偿呢?如果交强险那边报费用的话是如何领取呢?是直接给伤者还是透过对方司...

  • ·离婚财产是否存在侵权?,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离婚后
      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离婚后,原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在还清贷款后,过户到女儿名下,男方负责归还贷款,同时有永久的居住权”目前的问题是:由于现在还...

  • ·我和酒店有合同,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可是经理把辞职报告给撕了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和酒店有合同,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可是经理把辞职报告给撕了不让我走,我该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 ·未婚买房,女方没有拿钱,但是写了双方名字,分手后怎么
      未婚买房,女方没有拿钱,但是写了双方名字,分手后怎么...

  • ·欠了4.2万,被起诉了,现在冻结了,我想解冻分期还,
      欠了4.2万,被起诉了,现在冻结了,我想解冻分期还,...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1、不是,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 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

  •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吗?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没有份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

  •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我们知道...

  •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 ·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
      在我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行,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依法...

  • ·合同签订毁约赔偿违约金多少
      合同签订毁约赔偿违约金多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中哪些情节属于“情节严重”?<<<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律师在线
    >>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擅长领域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Copyright © 1999-2024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