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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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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有贷款现在人已去世十多退耕还林被扣
协商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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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方开具了一张五万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6%,在给对方邮寄过程中丢失,会被罚款多少钱
请问,我方开具了一张五万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6%,在给对方邮寄过程中丢失,会被罚款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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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债务想要调解分期付款
买卖合同债务想要调解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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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拿我身份证在银行贷款没还清,银行让法院直接把我卡里
我一个朋友拿我身份证在银行贷款没还清,银行让法院直接把我卡里的钱全部给扣走了,当时我朋友拿我的身份证的没有说去贷款,我也没有签字,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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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某上借了650007期还,每个月91214元,请问这个在国家规定的利息里没
你好,我在某某上借了650007期还,每个月91214元,请问这个在国家规定的利息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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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给江苏一家天猫店供货,对方拖欠货款100余万,已
你好 ,我们给江苏一家天猫店供货,对方拖欠货款100余万,已经快有半年,多次催款并没有很大效果。可以起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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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能不能再向银行抵押贷款
按揭房屋能不能再向银行抵押贷款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屋抵押了,可以正常居住,但是如果转移和变更产权人时,则会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便处分产权的。二、房子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1、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是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分户权属证书的,是不能办理抵押的;2、房屋抵押是抵押人对房屋权利处分的行为,抵押人应当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未经过他人同意,是不能用他人的房产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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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张借条能起诉吗
只有借条可以起诉。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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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协议条款中的要点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条款中的要点 一、投资金融工具条款 投资金融工具条款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基础条款,决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的方式,和进入后的地位和身份。投资金融工具的安排既要适合被投资企业将来的发展,又要尽量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的资金风险。 根据对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偏好以及与被投资企业的协商情况,一般选择两类投资工具。 一类是股权投资方式,常用的金融工具是优先股。其中优先股又划分为普通优先股和可转化优先股。 另一种是债权投资方式,常用的金融工具是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优先股 优先股较普通股而言,其股东享有优先的红利分配权和清算时的优先受偿权,但优先股往往无表决权。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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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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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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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省市都在规划修建铁路干线。其中三洋铁路在前期规划中,会对沿线农村土地进行征用,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最关心的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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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履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而此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之后,借款合同无效还要返还利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从我国无效合同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借款合同无效的是不能返还利息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所以说,借款合同无效过后,又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借款人自然没有义务返还利息。注意,在实际生活中,借款合同有多种无效情形,借款双方应该严格遵守法律,避免造成借款合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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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抄婚后,男方给女方出具一份欠条,一般情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二、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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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有句俗语说“人不死债不烂”,其实这只是人们对债务人道德上的要求,毕竟债务人还债也是受法定时效保护的,为此,不少人就有了这样的疑问,即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还能继续索要欠款吗?换句话说,债务人死亡的还能讨债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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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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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款以户为单位吗?
农村征地补偿款以户为单位吗?1、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不但是户口本的现有人口,还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 例: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2、个人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三部分,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按照房屋落户人数进行补偿。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4、按户口簿里的现有人口,按户确权。 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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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1、如果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订,那么,该员工仅代表公司的利益,应该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而不是员工个人承担。 因此,施工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若是拒绝不肯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去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合同是以员工名义签订,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但不是承担最终的责任。 具体地,公司员工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先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去法院起诉公司支付工程款,提交相应的证据,比如通话记录、邮件等,只要能够证明老板有指示任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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