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可以取保吗?

一、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可以取保吗?


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也需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我国的法律法规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有任何的公民做出了违反法规的行为后,司法部门也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孕妇以及未成年人时,也可以向司法部门申请监外执行,如果在这期间又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后,也会对其做出新的处罚决定。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只要是属于国家正规的军队,那么军人的素质和各方面都是非常高的。因为本身我国对军人的要求就比普通人要严格的多,由于现在我国的局势整体来说是比较和平的,所以说普通公民也没有办法体会到战争状态下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概念是什么?...


·第一次醉驾不是拘留
      第一次醉驾不是拘留,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


·法律中规定涉嫌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
      在发现公民有聚众赌博行为的时候,往往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看是否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赌博罪。而此时就有可能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法律中规定涉嫌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涉嫌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什么?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什么?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在刑法当中,两者实际上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外可以相互重叠的,也是存在区别的。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有下几点;1、根据我国刑法,如果在虐待过程中,行为人超过了虐待的限度,明显有伤害或者杀害的故意,致使被虐待人重伤、死亡的,...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


·走私武器弹药罪应当如何处罚
      走私武器弹药罪处罚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满50发的;(2)走私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不满5支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不满500发的;(3)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


·犯罪预备的条件包括了那些
      犯罪预备的条件包括了那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


·审查起诉通知犯罪嫌疑人单位吗
      审查起诉通知犯罪嫌疑人单位吗审查起诉告知书当然会通知给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本身就是要下发给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告知书之后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因为有可能在告知书当中,人民检察院就会通知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并且告知不提起公诉的具体原因。审查...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一、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会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办法逃脱的,不牟利除非自己吸,否则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一般不会引发刑事责任,可以以行政处罚处理,但涉及到诈骗行为的,并达到立案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